问答详情

2009年失去独生子后,他又收养了一个。现在他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他还能申请国家补贴吗?

综合法律 2020-01-16 0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申请要注意: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五)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的,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收养关系解除后,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由他们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收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除了满足收养条件外,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还有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以及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4、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必须给付其生活费。
  • ①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②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③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④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⑤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吐鲁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