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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喝的酒,天明下午11点小安全事故,经乙醇测9.9算酒后驾车不,交通法应当如何惩罚

交通事故 2020-02-08 16: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上海醉酒驾驶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那到底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有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注意记录现场,互换资料,及时报警,并且要及时转移人员。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来确定。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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