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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套完整的住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其他手续已经办完。如果我想抵押我的个人贷款,我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

房产纠纷 2020-01-17 1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是办理了公证并没有过户,那么该房产目前还是属于你一人所有。从你所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公证的协议是一份附有条件的协议,即你要求对方共同负担家庭开支,所以你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的效力。
    婚后的家庭开支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如果你能够证明女方有存款的情况,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 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房产公证的,房产公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 房产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常识  房屋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对老百姓的生活和社会生产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近年来,南京公证处立足民生,服务市民,每年办理的房产买卖合同、房产赠与、房产转让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公证都达数千件。  办理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 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条件考虑以下方面:
    1、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2、银行委托评估公司办理评估,签订合同,贷款审批,房产抵押,合同公正,放款。
    (三)一般来说,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
    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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