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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黄虚线正常超车,对面的轿车超速晕车,两辆车相撞造成对方两人死亡

综合法律 2020-01-19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式
    1
    停车查看。关掉车子引擎,打开警示灯。拿出照相机或着手机对着事故车辆拍照。对于拍照也须讲究技巧,即两车的车位、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地方拍照,并且记录对方的车牌号码。
    同时我们还要查看对方的证件,是不是车主本人。
    2
    协商解决。如果遇到是比较轻微的碰撞,走正常程序可能会比较麻烦。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理赔的事宜。在协商处理的时候,对方或者我们有可能讨价还价,这个需要一点耐心。
    3
    报警处理。报警的同时我们也要报保险公司。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影响到交通的,我们必须在拍照取证后把车子移到路边空旷处,等待交警来到处理。否则,有可能被处于200元的罚款(深圳目前是500元)。
    4
    保险处理。当交警做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双方都已签字。我们可以根据交警开出的证明上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5
    快速理赔。如果是一些比较明显的交通事故责任,即使交警没到现场,保险公司也可以做出快速理赔。
    只要故障车主双方认定对事故处理无异议。
  •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如果摩托车有购买保险,可以将摩托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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