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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我的婚房有了我的名字。我儿子将来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0-01-28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配偶的继承权是现任配偶享有的,离婚后前妻没有继承前夫遗产的权利。除非有时间上的巧合,即在离婚过程中,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前丈夫突然死亡,继承活动开始后的空档期内。这要看你们离婚时男方是否已取得继承权,而且还要看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如遗嘱指定他一人继承,女方也不能主张分割。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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