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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岁零五个月大。他怀了第二个孩子。我的岳父和岳母想让我们离婚。我们能离婚吗?我能有我的儿子吗?

离婚 2020-01-20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予以一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不生二胎能否离婚需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因此,生不生孩子,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的权利。
    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作为丈夫,虽然有生育权,但他的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妻子的支持配合。若夫妻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才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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