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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只需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法院那边就会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1-20 12: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知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诉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前述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故公安机关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2、尸体申请复检期限问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所以对尸体的复检时间应以收到鉴定结论为起算时间,不是以死亡时间为准;而且除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期限应计入办案期限;
  • 取保候审交完保证金结束拘留的时间,  法律对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审查决定期限也有具体规定,按正常程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即可解除羁押。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8条之规定,法院的审限一般是在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不是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或者说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可能说人民法院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当事人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以下是取保候审申请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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