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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以前是和他们家长住一起的,去年老人用卖掉旧房子的钱,买了两套房子,其中一套给我们住,一套他们自己住,我们没有拿出钱的,但房产证上是我和老公的名字。请问 这套房子是属于男方家长的财产?还是我们的财产?如果我和老公离婚,这套房子我有份吗?

离婚 2018-08-26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属状况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首付款也是男方支付的,那么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配。但是男方在婚后虽然是以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的还款,但是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男方婚后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女方虽然不得要求分割房屋,但是可以要求男方返还男方在婚后所还的贷款的一半数额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门。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即使婚前的首付是男方支付的,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女方是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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