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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前和后妈选购了一套房屋,因全部住宅小区还未工程验收,因此都还没房产证办理,由于祖父还健在因此对房屋开展了公正,那时候公正时我签了舍弃承继,假如能房产证办理了,房产证我后妈可以自己的名字再加吗?我还有一个亲妹妹,是后妈和爸爸生的,没满18,我早已结了婚,可是我的户籍還是与我后妈亲妹妹在一起,并沒有迁入。父亲去世前和后妈选购了一套房屋,因全部住宅小区还未工程验收,因此都还没房产证办理,由于祖父还健在因此对房屋开展了公正,那时候公正时我签了舍弃承继,假如能房产证办理了,房产证我后妈可以自己的名字再加吗?

继承 2020-01-20 2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声明要在被继承去世后做出才有效,去世前做出的无效,可以参考《继承法意见》的规定: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遗产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哪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如果是婚前取得财产,就是办理全部财产的继承,如果是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只能办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财产。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就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缴纳完毕公证费,就可以得到继承公证书。
    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去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5.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继承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人单独继承,则改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需要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儿子个人单独继承,排除掉儿媳的共同权利,并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若向现在进行过户,那么直接由让父母将房子赠给儿子,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是赠给儿子个人的,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也可以排除儿媳的共同权利,只不过赠与比继承要多交一定的契税。
    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都不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单独赠与合同,把房本上的名字直接改成儿子的,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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