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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的名字写在购房合同上,父母出资购买,还款人也写在他身上,今后的涨价和还款部分我有吗?

离婚 2020-01-22 1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是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第七条第二款还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分析,如果夫妻双方父母未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属于真正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仅登记于一方名下也去其他约定的,则属于按份共有。  共有房屋离婚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新版购房合同的内容:


    1、明确了卖方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卖方必须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卖方要承诺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有义务对买房者信息保密。


    3、对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车位、车库、会所等设施所有权归属,新范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


    4、新范本还细化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金。


    5、对给买房者造成损失的严重违约情形,卖方除退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

    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

    三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

    四是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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