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驶车在一个丁字形街口转向,另一个街口迎面而来一辆电瓶车撞搞我,我想问一下义务如何分

综合法律 2020-01-27 1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倒车致人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根据高法2000年11月15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等规定定罪处罚。
    在实践中,在机关、厂矿、学校、封闭的住宅小区等没有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使用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按交通肇事处理。可见,是否是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是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另一标准。
      另外,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院落、封闭的住宅小区等范围内人员基本是特定的,往来人员较少,如发生事故不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的生命、财产安全。可见,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是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又一标准。
      综上,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围绕四个要素,并分析现场是否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行为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交通工具的性质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等因素,综合来认定。
  • 被电动车撞了工伤赔偿后如果交警部门认定撞人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可以凭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撞人者主张赔偿,如果说双方都存在过错的,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大小,撞人者可以减轻赔偿。
  • 协商不成 等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驶车在一个丁字形街口转向,另一个街口迎面而来一辆电瓶车撞搞我,我想问一下义务如何分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