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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做了信用卡,过了一年,说我的信用卡透支,让我还钱,我该怎么办,两年,还没来过,谢谢

银行 2020-01-30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信用卡可以不需要担保人。目前各家银行办理信用卡需要的条件各不相同,不同的客户需要不同的特殊条件,办信用卡需要的基本条件:到当地银行网点的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处办理,部分银行支持网银申请。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办卡需父母书面同意代还,同时,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前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有稳定收入和按时还款的能力。
    提交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或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证明。社保卡。其他银行信用卡等等。填写申请表。提交填写的申请表,银行根据你的条件给出答复,也可以在该银行官网上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申请进度。
    每家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标准要求不同,以上资料不一定全要,具体看银行要求,但工作和收入证明非常重要。
  •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1]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双方谋取利益时所负的债务,债务人的配偶对债务是否为家庭共同利益所负应享有抗辩权,而举债的一方对该债务是否用于谋取家庭共同利益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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