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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看到XX最近搬家因为超市处理剩下的产品,然后买假货,今天我看到这样的商店,和同一个人一样卖假货,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1-26 0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根据售卖假货的程度,先进行行政处理,包括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而且涉及民事赔偿,当然,如果情节恶劣,获得非法收入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一旦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根据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所以还是要看一下卖假货的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大小,获利金额等综合衡量。  法律依据: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买到假货的处理涉及很多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买到假货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也就是受害人可以获得三倍的赔偿,这是我国法律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的专门规定,完全可以弥补消费者受到的损失。
  • 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食品安全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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