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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丈夫已经分居三年多了。 我控告离婚,但他一直不同意。 怎样才能最早离婚?

离婚 2020-02-08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离婚以感情是否破裂为判断标准,不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对方不同意,一般第一次法院不强判,间隔六个月后需要再次起诉。彩礼如果结婚时间较长或已经用于消费,不再支持返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 你好,第
    一、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第
    二、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第
    三、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 第
    四、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当场登记,宣读离婚宣言,领取离婚证。离婚完成。 需要的证件材料: 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各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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