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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借钱给对方,但是在还款日,对方没有钱要还,对方没有完成房屋,然后用房屋抵押,换成购房合同,现在对方不允许房屋,法院,因为房屋不完整,不把房屋给我,但是对方没有钱,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0-02-03 18: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网络借款,借款人没钱还不起贷款,后果是比较严重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信贷员会对借款人进行催缴;
    2、贷款将被罚息;
    3、抵押物或被拍卖,如果有担保人,那么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4、个人信用记录将留下“污点”,影响将来贷款、信用卡的申请。
  • 欠款: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项如下:
    1.房屋的性质,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是40年,有些人会打着住宅的幌子卖商业的房子。
    2.房屋的朝向,这个在自己选择好的朝向后在购房合同上也要看仔细。
    3.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面积是否和当时说好的一样,不要差个几平方的。
    4.房子的层高,一般的标准层高是3米,净层高是
    2.8米。
    5.房子的交房时间,这个要明确在合同上,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违约责任是什么。
    6.是否水电气三通,这个也要明确在合同上,开发商一般都会明确的。
    7.办理产权证时间,这个时间是否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如果没有明确可以要求明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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