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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问一下,我这里辞职了,从上海市回湖北省了,个人公积金一直是上海市区交的,我回湖北省时能够 取下来吗?

合同纠纷 2020-01-29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般逐月交存,并由职工所在单位汇交,职工个人交存部分,可以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资助部分,一并在单位每月发工资日后5日内交存到归集部门,单位汇并时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汇交书和转帐支票,送交归集部门,然后由归集部门将公积金分别汇入交存单位户内的每个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 通常公积金提取、转移和处理方式很多,可以通过住房提取,也可以离职时转移或者注销账户后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和手续各地有所不同规定。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 社会保险不能取出,但可以转移。可以转移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 当然,特殊情况是而已提取的,但只能提取个人部分(社保里面的钱分两部分:个人账户、公司和国家缴纳的部分)不能提取公司部分。
    具体情况为投保人出国定居;转为公务员;或者其他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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