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因意外受伤,公司上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这个保险范围是什么?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保险纠纷 2020-02-01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1、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鑫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级的伤残系数为0%)。
    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