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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裁定提出异议已经过了2月,中院没有明确的回答,可以向上级高院申请复议吗?

行政诉讼 2020-02-03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公安机关的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公安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6)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7)认为公安机关的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二)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四)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
    [ ] 号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 对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案号 )的要求,现答复如下:(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 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
    1、被申请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答复人:
    (答复人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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