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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时间开车出了事故(我开面包车,对方开三无电动车交警认定为机动车,还载了三个人,算上他就四个),对方受伤住院。老板说不想出面,就让我自己处理,医疗费与事故处理费共五千元,都是我在老板那支的,都有发票。然后交警那里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另外我的车损是两千,对方就跑回山东老家了,死活不来了,没有调解书我报不了保险,交警说只有起诉,但老板又不愿意出起诉费,现在过了两个月了,用掉五千,老板只帮出一半就是两千五,这样的话过年我还没到家就没钱了,我该怎么办?找劳动局?我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但是有足够证据证明我上班的时间。请大家帮助我。我没有分了,谢谢了。问题补充:主要是事故对方跑掉了,现在案子结不了。 除非上诉了。。 现在出了这个事情,我是不是有责任把案子处理完的??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如果上诉的话,,需要多久呢??是不是需要先交一些费用的?? 老板还有十多天就要回老家过年了。。、听说律师函是可以起到一定作用,,请问如何才能够条件开到律师函呢?

劳动纠纷 2018-08-27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车辆营运损失,双方就申请鉴定达成一致后可在交警队填写申请表格,到交警队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后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不扣除税金。  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
    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就是说: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
    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
  • 首先需要报警,由交警据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其次可以要求交警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权;再次肇事车辆应在交强险限额内(12万)赔偿各种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承担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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