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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三岁左右离婚,我母亲带我来,我父亲付养育费,但我到现在16岁还没有给他钱,我想告诉他

离婚 2020-02-02 1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
    (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3)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 如果离婚的时候没有要抚养费的话,现在也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如果你们能协商解决是最好,不能的话也只能通过法院起诉,一般都是工资的百分之20到30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以下标准支付的;
    1,固定收入,一般倾向于可以是他们的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好处的比率。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负担,这个比例可能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抚育量的基础上年度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或减少的比例。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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