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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高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摔下来,全身粉碎性骨折。没有和单位签合同。在那里做工51天。现在没人赔偿,该怎么办。农民工,高空作业,全身粉碎性骨折。没有和单位签合同。现在没人赔偿,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2-02 21: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您好,如果骨折是由于工伤事故造成的,您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级别出来后,如单位购买保险的,由保险公司佩服的伤残补助金等;如公司没有买保险,则由公司承担该笔赔偿费用。
    如果交纳了保险,则保险公司按照工伤标准补偿,如果没有缴纳保险,则由单位补偿。可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如果单位入了工伤保险,从保险经费中出,没有入的话,由公司负责。
  •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的诉权选择的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责任竞合案件时,就应依当事人的权利选择而决定应适用的相关法律。
    在司法实践中,恰恰在这方面出现了较多问题。有些案件当事人的诉讼理由是违约之诉,但诉讼请求却是侵权诉请;而法院在审理时并未要求当事人进行权利选择,径而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违约之诉的理由,赔偿范围上却采取了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
    因此,一般涉及违约和侵权时,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要稳定一些。
  •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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