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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公正可以也儿子夫妻双方么

房产纠纷 2020-02-04 23: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将本应在自己名下的拆迁还建房屋(父母的拆迁还建房本应办到自己名下)写在女儿名下,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对于这种赠与的认定,女儿是否结婚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如果是将房产赠直系亲属,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规定房屋无偿赠与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具体包括: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父母签订赠与房产给儿子的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等偿还完贷款,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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