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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离婚,该怎么办,我遇到了自己依靠的男人。 我前夫和一个女儿,女儿四岁半,儿子两岁半,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30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的,那么,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应把握: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以维护子女利益为前提,处理具体问题时应当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
      
  • 男方不肯协议离婚,就起诉到法院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但下列债务应是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赌债本身非法,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女方无义务帮助丈夫偿还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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