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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前,工作是物业经理休产假回到前台工作,工资不变,但福利减少了,请劳动仲裁好吗?

仲裁 2020-02-11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要求恢复劳动合同。胜诉后,补发辞退之日到胜诉之日的工资,相当于你仲裁期间,不用上班,而照样可以拿工资。恢复劳动合同后,该什么时候休产假照样可以休。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怀孕期间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这个诉讼的胜诉可能性非常大。
    2、要求其支付非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而你要求的是非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金额是上述补偿金的金额的两倍。
  • 《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产前假工资规定:
    1、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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