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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过户,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是由双方各自承担吗?对方应缴纳的税费法院会从执行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吗?

房产纠纷 2020-02-13 20: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
    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公房使用权交易需缴纳税费:  
    一、房地产登记费50元;  
    二、房屋出售价
    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
    0.5‰交付);  
    三、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四、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五、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 拍卖住房过户和房屋买卖的税费是一样的。契税:个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
    1.5%,二套房和140平米以上的住宅3%。营业税:不满五年的全额的
    5.5%,满五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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