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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没有考虑无行为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子女必要份额的,请问遗嘱有效

继承 2020-02-13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公民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未经公证也是合法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假如公证遗嘱被撤销,那么该遗嘱无效;
    2、在具体的继承过程中如无其他遗嘱,按法定继承进行;
    3、如果按法定继承,该公证遗嘱的有益人有权向公证处索赔,这一点在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有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 因公证人员过错造成错证的,公证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公证赔偿的规定,另行制定。
  • 遗嘱继承者到公证处开据房产继承公证书时需要携带的材料一般包括:
    1、派出所开据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合法有效的遗嘱。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过户
    书面遗嘱需要证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自愿,而且在订立遗嘱时没有受到威胁和恐吓,另外要求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神智是清楚的。
    如果当事人前后立有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生效。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与该遗嘱内容没有厉害关系的证人证明即可生效,当然也得是当时人真实意思表示才行。详情请参阅民法通则。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是要去公证处办理的,房产遗嘱也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才有效。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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