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什么是事实婚姻?我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有了小孩,现在又和我的老公分开了,请问我还可以再婚吗?会不会犯法?

继承 2018-08-27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1994年出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事实婚姻在婚姻法上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客观上,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按重婚罪论处。 由此可见,在婚姻法上,对事实婚姻不予承认和保护;但在刑法上,对事实婚姻应以重婚罪论处,不过这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承认,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 你好,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相关知识  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  
    1.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朝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