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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2008年过世,妈妈在世,有姊妹3人,房地产备案在爸爸户下。妈妈和别的儿女舍弃房地产。怎样把房产继承给在其中一个儿女?

继承 2020-02-03 2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住房产权属于子女合法所有,该住房和父母没有关系了,可以作为房产证登记的子女遗产,如果子女去世,可以办理继承手续。《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如下: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 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备齐的材料如下:
    (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五)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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