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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单位没有及时给我工资,我可以为我的工作单位要求报酬吗?如果是,有什么标准?

劳动纠纷 2020-02-10 14: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无故炒人的,要支付双倍的经常补偿金;拖欠工资的,可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 拖欠工资的话,先看单位经营状况。因为不论是走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单位的经营状况直接关联单位的支付工资能力,如果账上没钱或者单位都要倒闭了,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如果经营状况不好即使走了劳动监察也可能要不回钱来。
    社保问题:目前除非是因为社保缴纳不上而产生了赔偿,仲裁跟法院才会受理,如果单纯要求补缴社保,仲裁及法院都不受理。你是想要为了补缴社保还是想要以此为由希望单位给你点钱呢。
    如果是为了补缴社保可以选择一下几个方式
    1、自己拿钱交上避免单位原因拖欠社保而导致你离职后因社保欠缴无法做社保减员而影响以后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子你可以在缴纳之后向仲裁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赔偿给你单位应当支付的部分。
    2、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导致你辞职,这种情况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失业保险的,你可以就这部分因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导致你想受不了失业保险为由向劳动仲裁申请单位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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