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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生了一个孩子,因为男性家庭暴力,婆婆对我说三道四,还把我赶走了,孩子5个月到男人身上!不让我照顾孩子,我能支撑吗?

离婚 2020-02-06 1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的父母亲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是权利。离婚时,男方要求直接抚养子女的办法:
    一、父方要主动是与母方协商一致,因为协商一致后,母方自愿把子女让给父方直接扶养,对子女的成长是有利的。
    还可避免上法院的口水仗。
    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争取直接抚养子女。因为,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
    所以,在法庭上父方要把自己直接扶养子女的有利条件讲清楚,让法官想信,如果子女由父方扶养会比在母方直接扶养好。
    三、但是,如果是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的。
  •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婚姻法》解决的范围,与孩子的户籍在哪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孩子是在什么情况下生育的,只要确定孩子与父母的关系,那么双方就都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这种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的婚姻状况而改变。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尽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判,不会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一般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离婚的时候,孩子的分割主要看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条件来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孩子两周岁内,那么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两个孩子的话一般分割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成年的孩子则可以自由选择跟父母其中一方。
    如果孩子只有一个您想争取的话,建议要尽可能的表达您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即可。房子分割的首先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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