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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5月装修房屋,7月卖的,到如今没办好办理手续,最近办质押啦,可购房忽然不相互配合签名,造成金融机构不给下款,,我该怎么做??

金融 2020-02-10 0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所以如果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则在无法还债时银行有权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置房屋。
  • 房屋买卖合同上必须要产权人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 1、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4、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需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5、银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6、银行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另外提醒同借款人一样,未婚证应叫“单身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顺利需要1个星期,还有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房产评估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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