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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商铺是转的二手房东的,一手房主愿意了的,如今营业执照办理要一手房主出一个与二手房东的房产租赁停止证实,要怎么写这一证实啊

房产纠纷 2020-02-15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房东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弄虚作假,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结构、使用状况)、附属设施以及数量交付房屋。交付时,卖房人不得隐瞒房屋缺陷,否则,卖房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进行维修,买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不得出租房屋。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租赁当事人申领《房屋租赁证》应向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租赁当事人在申领《房屋租赁证》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  
    (3)出租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出租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单位不是法人的应当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租房屋的证明。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者委托书。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涉外的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书。  
    (7)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房管部门对房屋租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确实,并对出租房屋现场调查后,如符合租赁条件,发给《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对于出租人来说,是出租其房屋的许可证件;对于承租人来说,承租人租用房屋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是具有合法经营场所的有效凭证,承租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可以凭房屋租赁证证明经营场所,工商执照上填发的经营者住所即房屋租赁证所标明的房屋所在地;承租人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是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同时,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证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向原发证的房管部门申请补发。  通常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凡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证填发的期限为2年,2年期满后,由租赁双方当事人持原来的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的《房屋租赁证》。
  •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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