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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月份拿到了新工资,十二月份保险,十二月份怀孕,明年九月份分娩,我能申请出生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20-02-18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劳动者产假期间领取了生育保险支付的产假津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劳动者产假工资,因为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一)生育医疗保险费的来源

    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为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其利息、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


    (二)生育医疗保险费的缴交及帐户管理


    1、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0.5%缴交;


    2、生育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


    (三)生育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围产期检查:13次,直接刷社保卡


    2、分娩住院:按社保局规定的额度


    3、产后访视


    4、计划生育手术


    (四)哪些情况,不属于生育医疗保险责任范围?

    1)未参保深圳市社保生育医疗保险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3)不含婴儿费用


    (五)需要说明的:

    1)关于在异地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比照深圳市标准报销

    (限参保生育保险人员)

    2)关于生育保险金报销的时间规定:

    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

  •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在保险公司购买。
    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带上身份证与户口本到社区(或街道)办理。
    个人参保也有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2、以家庭户参保的,只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了。(每月每个人约25元,但这种方式是要,家庭户里所有人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行)。
    以这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缴纳,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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