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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以前把妹妹交给别人,但没有收养关系。 这和我们有关系吗?

离婚 2020-02-14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法的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一、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的办理条件


    1、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3、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解除收养关系所需的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


    3、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三、解除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发证)


    1、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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