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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地产的名字是遗嘱,爷爷死不了遗嘱,我父亲和两个阿姨,如果我父亲,我父亲没有他的女儿继承权?

继承 2020-02-14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老人留遗嘱怎么才能有效?
    1、老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头脑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大的,在立遗嘱时最好到相关医院或鉴定机构开据头脑清醒、能够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鉴定书。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在形式上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7、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负有赡养义务而未尽赡养义务的,没有遗弃、虐待等严重行为,不会丧失继承权。
    但有继承权利,不一定就可获得遗产。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的,可少分或不分遗产。
    所以如果没有遗嘱,应当进行赡养,否则可能会被依法剥夺相关的权利,无法集成到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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