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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后面的小区域是一个集装箱,一天24小时是一个交通噪音,噪音,噪音,噪音。

劳动纠纷 2020-02-19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利用人互有相邻环保的义务,自己在利用或排放有害物质时,要防止给相邻方造成侵害。否则,相邻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这里的有害物质主要是指废水、废气(包括煤气、烟气、蒸汽、臭气、热气等)、废渣、粉尘、噪音、震动或其他类似物质等。
    相邻一方在另一方附近修厕所、牲畜栏或堆放垃圾、放射物、有毒物、易燃、易爆物等,影响另一方生产、生活或确实造成了不合理危险的,受害方也有权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造成损失并可请求赔偿。
    如果有意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委托专业律师陪同取证,见证。
  •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物权法》也对此有明文规定,居民小区内开设此类经营性质的小店,将居住用房改变性质用于商业用途的,须征得相关利害人的同意,否则小区内不能开设经营场所。此外,外墙墙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如果要在外墙上安置排烟设施,须经过全体业主过半数的同意才能建设。
    对于违反《物权法》,改变房屋用途,产生噪声侵害到居民权益的行为,居民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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