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亲很年轻,父亲离婚,我父亲没有娶他的儿子,也去世了,我父亲有权继承这所房子?

继承 2020-02-10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遗产的继承人:
    房屋法定继承人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之内,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哪些可作为死者遗留房产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1、配偶。
     配偶是夫妻之间的相互称谓。配偶以合法有效的为条件的,只要男女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为夫妻,他们相互之间即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他们对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
    其中,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至于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则根据继父母和继子女相互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而定。继子女和继父母相互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当一方死亡时,可互为继承人。
    反之则不能成为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仅限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相互继承了遗产后,还有权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上述法定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 已转让出售的房屋未过户,现在国家征地拆迁。拆迁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自己作为购买者,可以主张所有权人把补偿款给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百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