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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人到异地能够办理公证吗

房产纠纷 2020-02-12 1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有哪些  
    (1)、文件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买卖小产权房具有风险,购买需谨慎,具体分析如下:
    (1)“小产权”的房屋没有产权保障,购房者不具有对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小产权房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将很难得到相应的补偿。
    (3)双方签订的的购房合同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难以得到与其他正式购房合同一样的保护。
    (4)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加大了购房人的资金压力。
    (5)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其质量问题比一般的商品房要严重。
  • 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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