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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于1970年去世,我的母亲再婚43年,我的母亲于2017年2月去世。房主是我继父的名字,未来我的继父死亡,如何分割财产。

继承 2020-02-12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只对男女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即使离婚协议对债务作了分割,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一方偿还债权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当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关于财产的分割,法律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你的要求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男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可。(《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无论随父亲或母亲都可以,法律主要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来确定。至于抚养费,通常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
    一般情况是男女双方各出一半。无论孩子和谁生活,都不妨碍以后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权。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因此需要由法院根据你提供的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并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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