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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全是自身交的个人社保,如今工作中了企业交了,2019年11月工作中,企业交得话,我也不缴了,到今日才了解说企业交不进,撤出来啦。我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20-02-16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哺乳期可以自己辞职。
    2、单位在哺乳期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的除外。
    3、请长期事假的,单位可以不批准。如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超过一定期限,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社保未交的,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如因社保未交导致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单位承担。
    5、年终奖:1)看劳动合同的约定;2)如未约定的,企业可以自主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发放甚至不发放;
  • 通常来说,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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