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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寡妇再婚,男是四川,女是重庆,请问有多长时间可以嫁给女是重庆江北区?

继承 2020-02-13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外婚姻不存在迁户口的问题,其涉及到的是国籍的问题。涉外结婚的话,有以下步骤: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 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
    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 关于户口迁移产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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