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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骑自行车肇事者,造成受害者负伤,负了刑事处罚,如今给别人的赔付都还没,我想问一下,之后还会有哪些刑事处罚沒有,假如民事诉讼赔不上,还会有哪些要担负的

诉讼 2020-02-22 1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责任,赔偿,如果对赔偿不满意,首先是看看你们双方是否签订了交通事故调解书,要是双方已经签字认可,一般很难再次返回。要是双方还没有签订调解书,仅仅是对于口头上的赔偿表示不满,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1、既然已经确定了肇事方全责,若诉讼就应该判决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2、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等所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你的实际支持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和所在地统计数据确定,你提供的这些资料是无法计算出具体数额的。
    3、现在车辆一般都有强制责任险 以及商业保险。强制责任险部分若诉讼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商业保险部分,也可以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应当得到的保险赔偿金,赔偿的事不会像你想的那样悲观。
    4、若调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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