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丈夫是农村户口,已去逝。我和孩子是城镇户口。乡下有旧房子 。可以重新申请房子翻新吗?

离婚 2020-02-17 2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是户口本上的人就一定是继承人:在户口本上的人不一定有继承权,不在户口本的人也可能有继承权。比如出嫁的女儿或是因工作参军等将户口迁走的儿子,虽然户口不在户口本上了,但一样有继承权;死者的兄弟姐妹可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但死亡有父母、配偶、子女在时,兄弟姐妹却没有继承权等。
    继承时应当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的名字: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应当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是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辽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丈夫是农村户口,已去逝。我和孩子是城镇户口。乡下有旧房子 。可以重新申请房子翻新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