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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社最上层交房时漏水,开发人员无法多次防水,内部装修的衣柜浸水,木地板被水淹没,除了补偿衣柜、木地板以外,开发人员还需要什么补偿

综合法律 2020-02-15 12: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开发商:
    1.开发商拿地的同时就对土地以后的发展方向有了初步的定位,在拿地之后,要对土地的具体规划方向进行细致的定位;
    2.在这里有个条件,就是土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3.该指标规定了土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主要配套标准等详细指标,同时给出了市政条件。拿到这个指标后,开发商要根据指标限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项目的定位方向;
    4.有的土地是没有该指标的,或者开发商觉得原有指标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需要重新申报指标。
    这里有很多和政府运做的工作,目的就是得到一个满意的控规指标。
  • 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
    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话,
    直接请求仲裁或起诉都可以,只不过比较耗时间和精力,还是协商最好了。
    关于收房,其实没有太多的问题,只要好好的看看玻璃门窗是否完好,强是否平直,有无裂缝等,其实基本上全部都是可以一眼看出来的东西,主要就是保证品质就可以了。
  • 开发商以楼房补偿给被拆迁户,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被拆迁户以其原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从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获得了另一处不动产所有权,该行为不属于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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