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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被电动车买车人撞了,但买车人撞完自己后,交警队来解决,最终商议去医院体检,看医生后撞人者又走掉,不肯付治疗费,我想问一下碰到这样的事情该怎样解决!

刑事辩护 2020-02-19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电动车驾驶人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该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处理。
    2、骑电瓶车的时候被人撞了,撞人的人受伤了,撞人的人的健康权受到侵犯。如果对方的伤害是骑电动车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应当赔偿对方损失,但是如果是对方故意碰瓷导致被撞,则无需赔偿。
    3、如果涉及赔偿,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疤痕经鉴定构成伤残的情况,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1、责任由交警划分 ,根据责任认定书要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你们是可以协商赔偿的金额,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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