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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手机在手机店修理,钱已经交了七天左右,他总是在今天以后的日子,这不是侵犯消费者权利。

损害赔偿 2020-02-29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 在三包期限内,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的,商家必须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如果不修理,你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包修的期限是一年内)。但如果过了三包期限,他也有足够的理由的,可以不帮你修理。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维修,还可以要求更换或退货。要求更换或者退货有前提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 当消费者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采用第四种,其他四种相对来说采取的比较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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