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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自已摔坏的手机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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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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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份,消费者朱某到峡口镇的一家手机店,化了500元钱购买了一部落深圳产带摄像、mp3功能的翻盖双屏手机,由于这款手机价廉物美朱先生相当满意。 可是好景不长,3月初,朱先生将放在床上的手机碰落在地,拿起来一看该手机的显示 屏已摔坏了,才50公分的高度落下就摔成这样,朱先生十分伤心,只好找到当初购买手机的店主,要求修理好这部手机,但店主说是人为摔坏的修好要收取200多元的配件费 ,经讨价还价,最后店主承诺150元钱为朱先生修理好这部手机并得到了朱先生同意;可是过了二十多天,店主说该手机里面的主板已摔烂,修好要近500元等于和买一个新 手机没多在区别,这就等于朱先生的这个手机已经报废了,朱先生很不理解,一个手机 才用了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虽然手机摔坏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该手机的售后服务实在是让人很不放心,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找到江山市消协峡口分会,要求协助向该 手机店讨个说法。 经查:该手机厂方的售后服务电话居然是空号,店主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货是从市区的经销商拿的,并说这种廉价的高配置手机本来就是一次性产品,双方当时因修理成本费 还在店堂上吵了一架;在工作人员向店主说明了《消法》及《三包》等规定,“因修理 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由于该店已没有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店主最终同意退款,但要减去 150元消费者摔坏手机所承担的责任;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和店主长达半个小时的通话, 这件拖了一个多月的投诉终于解决了;4月25日,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消费者朱某顺利地拿到了350元退款。  (毛卓越 金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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