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故意伤害罪,起得谅解书,但丟了,申请办理撒掉刑事案件提起诉讼可以吗?

诉讼 2020-03-19 20: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这个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的,具体判几年,需要了解具体的案情来定,建议其尽快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争取最低的刑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可以轻判的要素有:
    1、赔偿被害人家属,家属表示对赔偿满意,对加害人谅解;
    2、自首;
    3、立功;
    4、未成年;
    5、被害人存在过错;
    6、初犯;
    7、认罪,对所犯罪行表示悔改;
    8、从犯。 可以轻判的方法很多,材料要结合具体案情收集,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这样可以做得更专业和全面。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在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并不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是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以后仍然是要癖好判刑的,但可以争取缓刑。
      当然,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撤销刑事立案的,以后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 从理论上来讲,如果当事人认罪,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虽然被逮捕的,仍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  但是,因强奸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在实际操作中,如无特殊情况,由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