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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但有一个孩子,这是离婚.

离婚 2020-02-16 08: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没领结婚证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法院这次判决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这时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如果夫妻二人都具备抚养能力,且抚养能力不相上下,都有稳定的收入 稳定的住所 直系亲属都有充足的时间与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生活学习。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具备赌博 酗酒 吸毒等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不利情形。
    双方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法院极有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因为法院会考虑孩子的生长环境 在双方条件相当,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 法官会考虑双方的情感诉求,而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当然,在夫妻双方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的情形下,法院首次不会判决离婚,这是基本的原则。
    因为调解,最大限度的希望双方和好,给双方充足的时间考虑如此重大的决定是否正确。
    所以首次基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其中一方坚持离婚,可在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半年之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而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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