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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天津市一家外资公司工作中近三年,一直沒有给上五险一金,如今企业要给上,我想问一下我的五险需从什么时候刚开始上呢?

合同纠纷 2020-02-14 1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五险一金是指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都是按照工资的比例进行缴纳的。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申请流程:
    1、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办理,个人提供五险一金身份证和照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能随工作带走;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
    2、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后,中间失业一般还要按月缴社会保险,可以中断。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一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百。
  • 劳动合同中应当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对一金没有要求,因此如果没有规定则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可见,在劳动合同约定中没有社会保险的条款是不合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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